越南政府已發布17/2019/ND-CP號法令,有效期為兩年期限,從2019年02月01日生效。次法令公佈試點35國家公民可申請越南電子簽證的新名單。名單裡的35個國家包括:奧地利、冰島、比利時、葡萄牙、 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巴西、卡塔爾、安道爾、列支敦士登的、摩納哥、克羅地亞、愛沙尼亞、斐濟、格魯吉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馬其頓、密克羅尼西亞、墨西哥、摩爾多瓦、黑山、瑙魯、帕勞、 巴布亞新幾內亞、 馬紹爾群島、所羅門群島、 聖馬力諾、塞浦路斯、瑞士、 中國(包括持有香港和澳門護照的公民;不適用於持有中國電子普通護照的公民)、瓦努阿圖、 西薩摩亞、塞爾維亞、斯洛文尼亞。
由此可見,一些國家如美國、德國、俄羅斯、法國、日本、韓國、英國、西班牙、加拿大、澳大利亞、印度、新西蘭等等已經不在名單裡面。這些國家的公民如果想延長在越南的時期,需要申請普通簽證,不能像以前地使用電子簽證。因為這些國家一直以來給越南旅遊這一行業貢獻偏大,此新法令可能對這行業未來造成一定的障礙,收益從此可能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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