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Covid-19防疫措施的期間內要求移民局批准的越南的機構或組織的擔保下進入越南的外國人的命令和程序的指南(包括已有工作簽證、APEC卡或免簽證的暫住卡)。
1.所需材料
a)向移民局提出書面要求,以批准和批准人員使用NA2表格第04/2015 / TT-BCA號通函簽發的外國人入境越南簽證和入境許可證2015年1月1日,公安部部長規定了與外國人在越南的入境,出境和居留有關的文件形式。
邀請和擔保機構可以訪問以下網站:http://evisa.xuatnhapcanh.gov.vn/web/guest/huong-dan-dvbl-xdnc以輸入信息建議通過電子交易系統進行審查,然後打印出來、簽名並蓋章。
如果您已經有該機構或組織邀請或擔保的簽證或臨時居留卡(仍然有效),請在請求(表格NA2)中註明您擁有簽證或臨時居留卡(編號,符號,簽發機構,簽發日期,截止日期)和所附的複印件。
b)省或中央直轄市人民委員會(省人民委員會)的文件,准許外國人(本指南第II.1節指定)入境和工作, 探親,研究和批准計劃,運輸和隔離車輛; 如果在另一個地方隔離,則需要批准隔離所所在省的人民委員會隔離組織的文件。
如果總理或預防和控制Covid-19的國家指導委員會允許進入越南,則應提交政府辦公室或預防和控制Covid19的國家指導委員會的書面通知,和關於檢疫所在省人民委員會檢疫組織的文件。
(以上文件為正本或核證副本)
c)如果通過國際機場檢查站進入,則應包括繼續飛行的信息(航班號,行程和入境檢查站);如果在提交申請時沒有航班信息,則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傳達給移民管理局,以通知移民部解決入境方案。
d)邀請或擔保外國人的申請首次提交移民局,由以下組織組成:社會組織,企業,具有合法地位的其他組織,分支機構越南的外國貿易商,外國經濟,文化或專業組織的代表處必須附上:
2.提交並接收結果的地點
邀請和擔保機構和組織直接向移民局提交申請並獲得結果(地址:44-46 Trần Phú, Ba Đình, Hà Nội hoặc 333-335-337 Nguyễn Trãi, Quận 1, Tp. Hồ Chí Minh)。
3.結算期限
移民局應在收到完整有效的捲宗之日後的03個工作日內,考慮,解決並答复邀請或擔保機構。 (準備好上面文件大概需要3-4個星期)
4.入境結算通知
a)如果是通過國際機場檢查站入境的,則入境事務處應將外國人入境定居點的檢查通知入境檢查控制單位。
b)如果通過道路,水路或鐵路檢查站進入,移民局應將外國人的入境情況通知國防部邊境警衛隊-邊境衛隊司令部房間。
外國人已經有擔保公司或者想擔保外國人來越南工作的越南機構,請聯絡我們。
本網站的服務提供:簽證批文,隔離酒店的膳食和住宿,從機場到酒店的汽車接送,測試Covid
所需材料:
受到材料並支付後,我們會幫你們準備全部材料,寄給貴公司。貴公司只用蓋章並簽名就可以。
辦理時間:2-4個星期
參考費用:
选项1:提供签证批文的费用(不包括在机场支付25美元的签证盖章费)
选项2:套票服务(不包括机票)包括:
-》隔离程序:您将被隔离在3-4星级酒店隔离14天,一人一间。
选项3:套票服务包括:机票(从南京到河内),签证批文,河内隔离酒店的膳食和住宿,从机场到酒店的汽车接送,测试Covid。
-》隔离程序:您将被隔离在3-4星级酒店隔离14天,一人一间。
航班线路:南京/广州—-河内;航班号:VN5729;航班时间:16:40- 18:20;航班日期:每个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