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的丈夫是外国人,我们在越南已经有结婚证了。我们目前需要购买不是属于建筑项目的个别房屋和土地。请问,这样我和丈夫对于自己的房子有所有权吗?如果有的话,我的丈夫可以在房产证出名吗?(玉鸳 – 胡志明市)
根据2014年的“住房法”第159条,第b款,第2条的规定:“允许外国组织和个人通过以下形式在越南拥有房屋:购买、租房、接收、送给在政府规定的国防和安全领域除外,商业房屋的继承包括住房建设投资项目中的公寓和独立房屋。”
政府于2015年10月20日颁布的第99/2015/NĐ-CP号法令第75条,第一款规定:“外国组织和个人只能拥有在商业房屋的投资项目中的房屋(包括公寓和个别房屋)但越南法律规定的国防和安全领域是除外的。”
根据2014年“婚姻家庭法”第33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配偶创造的资产、劳动收入、生产经营活动和利润、婚姻期间私人财产和其他合法收入产生的收入;夫妻结婚后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完全捐赠或通过私人财产交易获得的。”
对于玉鸳女士的案件相比:她跟外国人结婚,所以如果她和她丈夫在结婚期间用钱作为共同财产在越南买房子,为了确保越南人在越南购买房屋的条件,你们夫妻必须遵守外国人在越南购买和拥有房屋的条件。
因此,如果您想拥有一所房子,您的配偶只能在商业住房投资项目中拥有房屋或公寓的。
此外,由于您的丈夫是越南法律不允许购买除投资项目以外建造商业房的独立房屋的外国人,因此您们完全没有资格在房产证获得上述名称。
如果您想不属于建筑项目中拥有房屋,您可以使用自己的财产(根据“婚姻和家庭法”第43条的规定)包括婚姻前的资产或者在婚姻期间单独给予购买的。凭此房屋,您将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和其他附属于该土地的资产证书中被命名,同时行使该房屋的所有权作为您夫妻的其住所。
作者:垂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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