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已获得越南居民卡,但由于居民卡或护照快到期,持卡人必须更换新护照,或丢失了居民卡等原因,为了可以进出越南,担保公司必须到中央政府直属省或市公安局或公安部的越南出入境管理局,按规定办理续签延长居民卡的手续 。 居民卡是越南出入境管理局向外国人签发的文件,价值跟护照相同,持卡人可以在居民卡有效期内在越南居留一段时间,也可以多次往允恩出入境。 越南居民卡的期限为1年至5年,根据不同的入境对象和入境目的,居民卡的持续时间会有所不同,例如带有NG3、LV1、LV2符号的居民卡,期限不超过5年;带有NN1、NN2、TT符号的居民卡,有效期不超过03年;带有LĐ和PV1符号的居民卡,有效期不超过02年。
(一)居民卡申请人的护照有效期必须超过1年;对持有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的工作许可证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至少为1年。
(二)外国人必须在越南有一段一定的临时居留期(在外国人居住的地方办理临时居住证明);新的护照还不能使用于往越南出入境、护照上没有新的签证(如果护照上的护照号码有所变更、护照遗失、护照必须换新护照)。
对保证公司,越南居民卡延期的申请文件包括:
1. 公司、组织、担保企业的法律文件申请居民卡,按具体情况而定,提交下列文件:
o 对外资企业:投资证明书;
o 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商业注册证;
o 对代理处:设立代表处的许可证;
对外国人,越南居民卡延期的申请文件包括:
1. 申请人的护照正本,有新护照(如有);
2. 居民卡丢失原因的说明书,由当地警方或担保机构的书面通知证明;
3. 居民卡正本;
4. 得工作许可证;
5. 两张2×3厘米白色背景的照片;
6. 临时居留的确认书(正本或公正副本);
对陪同亲属的情况,越南居民卡延期的申请文件包括:
携带亲属的外国人的案件必须提交关系证明,外国签发的文件必须根据第111/2011 / ND-CP号法令第9条的规定在2011年12月5日政府领事认证,证明关系的文件:
1. 婚姻登记文件;
2. 出生证明;
3. 家庭书;
1. 外国人居民卡由越南出入境管理局,直辖市警察局或者中央政府签发;
2. 越南出入境管理局 – 公安部;
3. 处理时间:5至7个工作日。
如果您想使用辦理簽證延期的服務,麻煩您給我們發郵件到 info@vietnam-visa.hk(內容:簽證延期;附件:簽證照片,入境地)。